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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档案统计制度 (试行)

作者:   时间:2024-08-28   点击数:

 为了科学管理学校档案,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,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,提高档案管理水平,特制订本制度。

 一、档案人员必须认真负责、实事求是地进行统计工作,做到及时、准确、连续。

 二、档案统计的范围包括:档案馆机构、人员情况、馆藏档案、资料状况,档案收进和移出数量,利用情况,档案库房设备、经费以及上级机关要求统计的其它内容。

 三、建立各门类登记薄,做到帐目清楚,手续完备,无差错遗漏项目,帐物相符,科学准确地反映库藏档案的门类、数量等状况。

 四、及时、准确地编制档案工作情况报表。

 五、定期对统计资料进行加工整理、分析研究,为档案科学管理决策提供数据和可靠依据。

 六、各种统计表均应存档。

 七、本制度由档案馆负责解释。

 八、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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