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部门档案工作考核办法》(试行)的通知
各部门:
《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部门档案工作考核办法》(试行)已经2019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审定
通过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《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部门档案工作考核办法》(试行)
档案馆
2020年3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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