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、法规,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。
2.拟订、贯彻落实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。
3.负责接收、征集、整理、鉴定、统计、保管除学校个人档案之外的各类档案。
4.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。
5.对学校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、检查、考评;开展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。
6.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。
7.编制检索工具,编研、出版档案资料,开发档案信息资源。
8.参加学校重要采购物资、项目等的验收工作。
9.参加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。
10.开展宣传教育活动,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。
11.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