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各部门:
根据我校2023年《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》中《部门档案工作考核办法》(川医专〔2020〕2号)精神,请你们依据工作职责对本部门2023年档案工作情况进行自查,并对《部门档案工作考评表》自评分栏逐项进行检查打分,在部门分管负责人在表上签字、盖章后,于2023年12月22日(本周五)下午5点前将此表报送至档案馆(南区麦冬楼三楼)。
特别提示:依据相关规定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应直接确定为不合格:1.部门无负责人分管档案工作和未配备部门档案员的;2.应归档文件材料未依规整理归档造成积压的;3.拒绝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的;4.有档案损毁、丢失、泄密等事故或其他违反档案工作法规政策行为的。
部门档案工作自评为部门档案工作考核内容之一,请各部门认真执行。
附件: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部门档案工作考评表
档案馆
2023年12月18日